RoHS起源于歐盟 2003年1月27日歐盟正式公布了2002/95/EC指令,RoHS指令《關于在電子電氣設備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RoHS指令從2006年7月1日生效。
2011/65/EU指令(RoHS2.0)
歐盟議會和理事會2011年7月1日在歐盟官方公報新指令2011/65/EU(RoHS2.0)以取代舊RoHS指令 2002/95/EC。RoHS新2011/65/EU指令在2011年7月21日生效,歐盟成員國需更新到當地法律法規中。
歐洲各成員國必須在2011年7月21日到2013年1月2日之間把RoHS2.0指令更新直所有國家部門,在轉換期企業仍只需遵守2002/95/EC指令的要求。
2013年1月3日起將不在使用舊RoHS指令2002/95/EC,歐盟國家2013年1月2日后將使用RoHS2.0認證(CE/RoHS認證指令2011/65/EU)。
舊RoHS指令2002/95/EC 從2006年7月1日開始執行,于2013年1月2日廢除。
新RoHS2.0指令2011/65/EU從2013年1月3日起強制實施,而且納入CE認證范圍。
環保RoHS檢測、 有害物質REACH測試、 多環芳香烴PAHs、 鄰苯二甲酸酯Phthalates、 鹵素Halogen、 甲醛Formaldehyde、 富馬酸二甲酯PFOS, PFOADMF、 五氯苯酚PCP、 鎘含量測試Cadmium content、 鎳釋放Nickel、 總鉛含量Total Lead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