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中國ROHS 2?
RoHS 2是限制電氣電子產品使用有害物質的管理方法。致:控制和減少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對環境的污染,推動電子電氣行業清潔生產和資源綜合利用鼓勵綠色消費,以及保護環境和人類健康。
這條規則什么時候生效?
中國RoHS II于2016年1月6日發布,2016年7月1日正式實施。如果產品在2016年7月1日之后進行測試和包裝,則該產品無論是在中國制造還是在海外制造,都必須符合中國RoHS II法規。
這條規則適用于哪里?
RoHS II在中國僅在中國大陸實施,不在香港、澳門或臺灣省實施。
產品是如何定義的,產品類別是什么?
“電工電子產品”是指額定工作電壓不超過1500伏的直流電和交流電,通過電流或電磁場產生、傳輸和測量。發電、輸配電設備不包括【此定義】。(參考中國RoHS II法規,第1節,第3條)
類別包括:
電信設備/通信設備
廣播電視設備
計算機和其他辦公設備
家用電器和電子設備
電子測試儀器
工業電氣和電子設備
電動工具
醫療電子設備和裝置
照明產品
教育、體育和娛樂用電氣產品。
類別不包括:
涉及能源生產、輸配電設備,如發電廠、輸配電站、建筑供配電系統及所用設備
國防和軍事用電氣和電子設備
用于特殊或極端環境的電氣和電子設備
出口電子電氣設備
電力運輸設備
2016年7月1日前生產的二手設備
進口產品或維修服務的臨時入境,非銷售
用于研究/開發和測試的原型
用于展覽和其他目的,不出售。
自2019年3月15日起,以下12個產品范圍(公告中有詳細定義)將被納入限制電子電氣產品使用有害物質的強制清單:
冰箱(最高800升)
空調(額定制冷量14000瓦)
洗衣機(干衣服10公斤)
熱水器
打印機( A3, 60頁/分鐘)
復印機( A3, 60頁/分鐘)
傳真機
電視機
班長
微型計算機(臺式電腦、筆記本電腦、帶必要外圍設備的平板電腦)
移動通信手機
電話
以上12種產品必須符合GB/T 26572-2011《電工電子產品限制物質》的要求(見“我國RoHS II的要求是什么?”表),并按照SJ/T 11364 -2014進行標注(參見“如何使用中國RoHS II標志?”表中)。當這12種產品作為未列入目錄的產品的一部分使用時,沒有強制性的有害物質限制要求。這些產品將需要與整個設備一起滿足中國的RoHS II要求。中國的RoHS II要求是什么?
目前,限制有害物質的國家或行業標準是指以下標準(包括標準修訂版):
SJ/T 11364-2014(電氣電子產品中有害物質限量標識要求)
GB/T 26572-2011(電氣電子產品中限量物質要求)
有害物質和每種同質材料的局限性:
有害物質的限制
領先0.1%
梅居里0.1%
0.1%六價鉻
0.1%的多溴聯苯
0.1%的多溴二苯醚
鎘0.01%
有害物質檢測標準:
GB/T26125-2011,IDT IEC 62321: 2008(電子電氣產品中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六種受控物質測試)
GB/T29783-2013(電子電氣六價鉻原子熒光光譜法)
如何使用中國RoHS II標志?
標記為必填
無限制物質
環境保護
丟棄后可以回收利用
推薦使用綠色(c:85、m:30、y:85、k:20)
環境保護使用壽命(EFUP)
含有有害物質
在EFUP期間安全使用(例如10年)
EPUP后,應進入恢復系統
建議使用橙色(c:0、m:75、y:100、k:0)
EFUP標志(原名EPUP)中的數字“10”是指電子電氣產品中的有害物質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泄漏或變異,造成嚴重環境污染,在電子電氣產品正常使用過程中對用戶造成嚴重的身體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持續時間。含有有害物質的電子電氣產品必須有此標志。
中國RoHS 2和歐盟RoHS有什么區別?
在中國獲得RoHS 2有哪些步驟?
收集原材料、組件和子組件的材料內容
中國成品通用披露表
相應地標記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