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分光光度計和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為同一類型的儀器,都是屬于分光光度計,但是其功能又存在區別。用來測量待測物質對可見光的吸光度,并進行定量分析的稱為可見分光光度計;用來測量待測物質可見光或紫外光的吸收度,并進行定量分析的稱為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
可見分光光度計和紫外可見分光光度的區別,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光學器件:
由于玻璃能吸收紫外波,而對可見到近紅外端有比較好的透過性,因此,可見分光光度計的一些光學部件可以使用玻璃,而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就不能使用玻璃部件,一般使用適應光學部件。
2.接收器:
由于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多了紫外波,因此,在接收器上,多了對紫外波的靈敏響應功能,這類接收器的價格比可見分光光度計的接收器昂貴。
3.光源:
可見分光光度計的光源一般只用鎢燈,而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是用鎢燈和氘燈倆個電源,這是因為鎢燈的光譜范圍主要在可見到近紅外這段,氘燈主要在紫外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