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盛科技介紹,自2013年1月3日起,RoHS原指令2002/95/EC將會被廢除,歐盟各國必須于2013年1月2日前,將新指令2011/65/EU(RoHS2.0)更新到當地法律。新指令規定,想要進入歐盟市場,就必須從舊指令廢除之日起,CE標志所有管轄下產品都必須同時滿足低電壓(LVD)、電磁兼容(EMC)、能源相關產品(ErP)和RoHS2.0的指令要求。
RoHS2.0的重要變化:
納入CE標志要求,成為歐盟CE標志指令之一,除上述電子電氣產品必須符合(LVD)、電磁兼容(EMC)、能源相關產品(ErP)和RoHS2.0的指令要求,才能粘貼CE標志,出具符合性聲明外,RoHS2.0同時還要求制造商出具支撐性技術文檔,并保留十年。
管控產品范圍擴大新增醫療設備和監控設備,增加其他電子電氣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