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檢測對于我們部分人來說已經不陌生了,因RoHS指令已經出臺多年,但很多企業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還會存在一些問題,尤其是隨著RoHS管控范圍的擴大,還有中國RoHS的推行。讓我們一起來探討RoHS檢測過程中的一些問題,請往下看。
1、“RoHS”檢測樣品的拆分依據是什么?有哪些規定?
拆分主要依據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電子電氣產品中有害物質檢測樣品拆分通用要求》General DisassemblyRequirements for Testing Hazardous Substancesin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Products和工信部限用物質檢測方法。主要有特殊的化學手段、機械手段。
2、均質物質是什么?
均質物質在RoHS 指令中的意義及拆分、檢測基本原則:均質(同質)物質(材料),由材料制成的不能進一步被機械分拆的單元,機械力分開,如旋開,切斷,擠壓,研磨和磨蝕等方法。根據歐盟委員會相關解釋性文件,所謂均質材料”是“一種不能被機械拆分成不同材料的材料”(a material that can not be mechanically disjointedintodifferentmaterials)。均質物質,化學組成成分相同、分布均衡、其物理性能、化學性質相同的物質。如均勻的金屬、合金、塑料、樹脂、陶瓷、玻璃、紙、木板、電鍍和涂層,能用常規工具將之從電氣或電子設備上分離出來的小部分,且不損害分離出的那部分的原有功能。某一單元而不損害其原先的功能。借助常規手段(不施行化學方法)用簡單的方法(如旋松、脫接和/或脫焊)分解。
3、區分均質物質的意義有哪些?
① 作為執法判斷的依據:執法判斷、法律糾紛判斷的依據。
② 保證測試結果可比性:如果對均質物質不進行規范,則世界范圍內各實驗室測試結果可能相差很大。
③ 環境保護:主要為環境保護,如不規定測試均質物質,則很可能被有些生產廠商利用增加元器件或整機的質量來規避RoHS 指令。RoHS 指令主要針對“壽終”產品對環境的影響問題,目的在于通過控制電子電氣產品在生產過程中某些有毒有害物質的固定量和相對量,從而達到減少對環境的破壞及對人體、動植物生態的危害。測試對象為均質物質,將導致在電子電氣產品中允許使用至少量的禁用有毒有害物質,從而達到保護環境的目的。
4、對均質物質的誤解會產生哪些后果?
① 在電子電氣設備中,涂層中使用的鉛、六價鉻在整個元器件中僅占很少的重量,一般都少于0.1%,按照這種理解,將不可能減少六價鉻的使用。
② 將均質物質理解為電子元器件,例如半導體、電阻、電容等。按照這種理解,只要電子元器件上的鉛含量小于整個元器件總重量的0.1%,將導致使用含鉛量大于0.1%的錫鉛合金涂層在電子電氣工業中大量使用。
③ 將均質物質理解為集成件:如印刷板電路、變壓器按照這種理解,將出現至大量使用RoHS 禁用物質,可以由多個有害物質含量大于0.1%電子元器件組成,并使用錫鉛焊料密封焊接,由于整塊電路板、變壓器較重,是毒害物質總的相對含量小于0.1%,電路板在某些印刷電路板中的鉛、鎘等金屬的大量使用,導致環境破壞。
5、如何確認均質材料?
① 出于檢測的需要,可以通過特殊的化學手段(如溶解、提取等)對表面處理的材料進行檢測單元有效的獲取。
② 經表面處理的材料的拆分:經表面處理的材料,可以通過機械手段(如刮、銼、研磨等)拆分為本體和表面處理材料兩個檢測單元。
③ 對于原材料,如聚合物材料(未經表面處理)、金屬材料(未經表面處理)、輔材(焊錫、助焊劑、粘合劑、墨水、涂料)等,均視為均質材料,可以直接提交檢測。
④ 對于有多層表面處理的材料,一般可以將表面處理材料做為一個檢測單元,不做進一步的拆分;但是當涂層分為有機和無機材料時應將其拆分成不同的檢測單元。
6、樣品拆分按何種原則進行?
按以下原則進行拆分:
①均質原則:通過適當的拆分手段來獲得構成電子電氣產品的均質材料。
②生產廠原則:同一生產廠生產的相同功能、同規格參數的多個模塊、部件或元器件可以歸為一類,從中選取代表性的樣品進行拆分,使用相同的材料(包括基材和添加劑)生產的不同部件可視為一個檢測單元。
③產品顏色原則:顏色不同的材料應拆分為不同的檢測單元。
④豁免原則:對于相關法律法規中規定的豁免清單中的項目或材料,在拆分時應予以識別。已經明確豁免的均質材料可以不進行檢測,但為了檢測其他非豁免單元,往往需要將豁免單元拆分。在滿足檢測結果有效性的前提下,對于經拆分后無法滿足檢測需求量時,可采取適當歸類,一同制樣,直接提交檢測。
7、拆分原則特殊規定有哪些?
① 豁免:對于相關法律法規中規定的豁免清單中的項目或材料,在拆分時應予以識別。
② 重量:當拆分對象難以進一步拆分且重量≤10mg 時,不必拆分,作為非均質檢測單元,直接提交檢測。
③ 體積:當拆分對象難以進一步拆分且體積≤1.2mm3 時,不必拆分,可以整體制樣(如:0805 類貼片類元件2.0×1.2×0.5mm的元件不必拆分)作為非均質檢測單元,直接提交檢測。
8、拆分原則中,關于涂層和鍍層如何規定?
表面處理層應盡量與本體分離(如涂層);
對于確實無法分離的(如鍍層),可對表面處理層進行初篩(如使用X 射線熒光光譜儀(XRF)等手段),篩選合格則不拆分;
篩選不合格,可使用非機械方法分離(如使用能溶解表面處理層而不能溶解本體材料的化學溶液溶解提取)。
在滿足檢測結果有效性的前提下,對于經拆分后無法滿足檢測需求量時,可采取適當歸類,一同制樣,直接提交檢測。
9、樣品拆分的具體步驟如何進行?
按以下步驟拆分:由大到小、由外到里、先易后難判斷是否符合檢測單元的要求。
10、樣品拆分的具體方法如何實施?
① 元器件拆分;對于具有某種電子功能的元器件類產品,將其進一步拆分成均質材料檢測單元。
② 整機的拆分;對于具有能單獨實現某些功能的整機類電子電氣產品,首先將其拆分為模塊、部件等。
③ 模塊、部件的拆分;對于由一個以上的元器件或機械零件構成的模塊或部件類電子電氣產品、裝置等,首先將其拆分成元器件等,再按照5.3 要求進一步拆分為均質材料檢測單元。
11、如何確認樣品均質材料?
一般情況下,對于原材料,如聚合物材料(未經表面處理)、金屬材料(未經表面處理)、輔材(焊錫、助焊劑、粘合劑、墨水、涂料)等,均視為均質材料,可以直接提交檢測。經表面處理的材料的拆分可以咨詢CEST專業技術人員。
注意特殊規定:
① 有關重量的特殊規定:當拆分對象難以進一步拆分且重量≤10mg 時,不必拆分,作為非均質檢測單元,直接提交檢測。
② 體積特殊規定:當拆分對象難以進一步拆分且體積≤1.2mm3 時,不必拆分,可以整體制樣(如:0805類貼片類元件2.0×1.2×0.5mm的元件不必拆分)作為非均質檢測單元,直接提交檢測。
③ 表面涂層、表面鍍層的規定:表面處理層應盡量與本體分離(如涂層);對于確實無法分離的(如鍍層),可對表面處理層進行初篩(如使用X 射線熒光光譜儀(XRF)等手段),篩選合格則不拆分;篩選不合格,可使用非機械方法分離(如使用能溶解表面處理層而不能溶解本體材料的化溶液學溶解提取)。
12、請舉例子說明具體拆分的方法?
① 整機首先用手工和常規工具將整機產品拆分為功能模塊或部件。
② 模塊或部件拆分舉例
例1、印刷線路板組件拆分:
印刷線路板組件一般可拆分為:各種元器件、印制線路板等。
例2、變壓器拆分:
變壓器一般可拆分為:內核、線圈、線軸、引線、絕緣物、外框6個部分。
例3、開關拆分:
開關一般可拆分為:零件外殼(樹脂塑模等)、金屬部分(杠桿、框架、接線端等)、可動部(觸點等)。
例4、繼電器類拆分:
繼電器一般可拆分為零件外殼(樹脂塑模等)、金屬部分(杠桿、框架、接線端等)、可動部(觸點等)。
例5、馬達拆分:
馬達一般可拆分為:零件外殼(樹脂塑模等)、金屬部分(軸、轉子內核、接線端、框等)、電刷等、磁鐵、線圈。
溫馨提示:所有對拆分有難度的問題和檢測技術問題,EBO 均可提供專門的技術咨詢和專業技術培訓。
13、拆分、分類后需要做那些項目的檢測?
根據RoHS 指令要求,需要檢測的單元為均質材質,依據電子電氣有關拆分標準,對整機產品首先拆分為部件,將部件拆分為元器件,然后拆分為均質物質或檢測單元。EBO 進行科學合理的拆分歸類,使檢測費用降到至低,通常主要分為金屬材質、無機非金屬材料、塑料材質和其它混合材質,金屬材質、無機非金屬材料只需要做重金屬檢測(鉛、汞、鎘、六價鉻),塑料材質和其它混合材質一般需要做規定的十項(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多溴二苯醚、四項鄰苯)測試。
14、檢測RoHS指令的10 種有毒有害物質的主要檢測儀器有那些?
① 檢測鉛、汞、鎘、六價鉻——等離子體質儀、電感耦合等離子發射光譜儀、原子吸收光譜儀、紫外分光光度計。
② 檢測多溴聯苯PBB 和多溴二苯醚PBDE——x 射線熒光光譜儀XRF 及氣相色譜-質譜聯用儀,液相色譜-質譜聯用儀,標準試劑和材料。
15、“RoHS”檢測樣品企業該如何提供?
制造商在送檢產品之前,按照上述方法提前將送檢產品自行詳細拆分、包裝,并分別在每個包裝上標明產品名稱與編號,提供足量樣品。如果數量確實稀少,可向檢測機構申請提供少量樣品。
以上,是對RoHS檢測非常見的一些問題做匯總分享給大家,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朋友們能學習到知識,瑞盛科技小編也很開心!若可以我們還可以一起探討學習,共同進步!下次再見!